第二十八条

尚未生效

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制度,科学确定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类型和照顾护理等级,为精准匹配养老服务资源提供依据。

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