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第二章 服务设施第十七条尚未生效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应当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并满足无障碍设施建设、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食品安全等要求。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0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