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尚未生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适老化改造纳入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统筹推进,支持已建成的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在公共活动空间增设适合老年人活动、休息的设施。

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