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校园安全指导,完善校园智慧安防系统,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确保校园安全。地方法规 · 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5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