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尚未生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根据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结合城市体检结果,组织编制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城市更新片区策划应当对片区的功能业态和城市更新项目的建设、管理、运营作出安排,统筹城市更新项目的建设时序。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