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尚未生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支持发展现代畜禽养殖业和畜禽产品加工业,建设区域内综合性产业园区,发展畜禽全产业链。

支持畜牧业品牌建设,创建区域公用品牌,引领带动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协同发展。加大品牌营销推介,利用农业展会、产销对接、线上线下等方式,提升品牌知名度,提高市场竞争力。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