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尚未生效

新发现的畜禽遗传资源在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鉴定前,自治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制定保护方案,采取临时保护措施,并报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不得向境外输出,不得与境外机构、个人合作研究利用。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