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城区养犬管理条例/第三章 养犬行为规范第二十五条有效养犬人接收临时寄养犬只的,应当有犬只有效免疫、登记证明,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养犬条件。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8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