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本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28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