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乡、民族乡、镇(以下简称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