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国家机关、群团组织等应当拓展渠道,丰富形式,加强对田字型基层治理工作的宣传。

鼓励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设栏目,宣传田字型基层治理创新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基层治理的良好氛围。

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