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田字型基层治理应当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行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工作机制。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持为基层赋权赋能减负,推动基层治理重心下移,将更多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到基层。

市、县(区)建立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领导协调机制,统筹田字型基层治理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等工作,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形成强大治理合力。

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