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尚未生效

名城的保护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利用、协调发展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