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尚未生效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财政资金支持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促进工作,重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加工能力提升、科技创新及农产品品牌培育等,并对财政资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地方法规 ·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