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职业教育条例/第六章 职业教育的保障第四十四条尚未生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精准推送政策、岗位和信息,为职业学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等服务。职业学校应当做好学生的职业指导、就业和创业服务工作。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