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二十九条有效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应当纳入相关规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给予支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乡村治理信息化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和实施,鼓励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服务村民。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