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尚未生效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消防救援、住房城乡建设、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等部门建设居民住宅区消防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提升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水平。市消防救援部门应当制定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管理的具体办法,并具体负责管理服务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维护。
消防安全统一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相关信息上传至居民住宅区消防管理服务平台。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等应当予以配合。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相关信息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组织采集并上传。
地方法规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