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开发区人大工作条例第九条有效市、县级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将开发区人大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市、县级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开发区委员会应当会同其他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开发区人大工作计划。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