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赤水河流域实行严格的采石采土采矿管控制度,经依法批准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环境,破坏生态。

赤水河流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废物数量。

赤水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废弃土石渣综合利用信息平台,加强对生产建设活动废弃土石渣收集、清运、集中堆放的管理,鼓励开展综合利用。

赤水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流域内的废弃矿山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和修复。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