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市、旗县区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建立湿地保护专家咨询机制,为编制湿地保护规划、制定湿地名录、制定湿地生态保护方案及湿地利用、修复、占用等提供评估论证等服务。

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