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六条有效市、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古树名木保护科学研究工作的支持,推广应用科研成果,宣传普及保护知识,提高保护管理水平。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