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征兵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征兵工作所需经费,由各单位予以保障。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兵役机关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征兵工作经费予以补助。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