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征兵工作条例/第六章 工作保障第二十八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征兵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制度保障,强化部门协同配合,规范征兵工作秩序。承担征兵工作的部门应当明确专门人员,做好本领域征兵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