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代表在审议议案和报告时,有权向本级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提出,也可以书面提出,有关国家机关应当派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员回答询问。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