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条例/第二章 源头预防第十四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和化解纳入网格化管理,组织开展矛盾纠纷风险隐患网格定期排查,及时发现、上报各类矛盾纠纷,发挥网格化管理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网格员应当按照网格服务管理事项和职责清单开展日常巡查、信息采集、问题上报和调处应急等工作,及时通过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等渠道上报收集的公众诉求、问题隐患等事项。地方法规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