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条

尚未生效

本省加大对种业发展的支持。对品种选育、生产、示范推广、种质资源保护、种子储备等给予扶持。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将先进适用的制种采种机械纳入农业机械购置与应用补贴范围。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