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尚未生效

种业发展应当按照国家种业振兴战略部署和本省种业发展规划要求,夯实种质资源基础,激励种业自主创新,强化种业企业主体地位,优化种业发展环境,建设种业强省。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