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区轨道快线运营安全条例/第二章 线路和设施保护第十八条有效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开展网络安全监测、风险排查、漏洞修复,保障行车控制、智能系统、数据平台持续安全稳定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破坏或者非法侵入轨道快线智能控制系统、通信网络、数据平台。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