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第二章 选举机构第十一条有效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直接选举工作;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指导本地区的直接选举工作。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5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