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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六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有效

常务委员会对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解释与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具有同等效力。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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