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棉花质量促进条例/第二章 质量规范第八条有效采收棉花应当遵守采收标准和技术规范,坚持适时采收原则,机械采收应当在脱叶率、吐絮率达到标准后进行,严格控制采摘籽棉的回潮率、含杂率、异性纤维等指标。采收前应当清除田间残膜、滴灌带、农药包装废弃物和残杂。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在下雨天和夜间采收,不得采收露水和喷水棉花。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