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棉花质量促进条例/第二章 质量规范第七条有效种植棉花应当选用经国家、自治区审定的品种,优先选用宜机采、抗逆、耐病、耐高温,且适宜当地种植的包衣棉种。种植棉花应当实行标准化种植,合理密植、绿色防控、科学管理,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农用薄膜,并及时回收残膜。推广使用智能平地、精量播种、精准喷雾、机械采棉等先进农机具。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