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棉花质量促进条例/第四章 质量保障第二十八条有效鼓励棉花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检验检测机构等开展质量追溯等关键技术攻关,协同推动科技赋能,构建新疆棉花产业安全保障体系。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