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棉花质量促进条例/第四章 质量保障第二十四条有效自治区实施“新疆棉花”品牌战略,推进新疆棉花棉纺优质品牌培育,建立健全棉花质量认证体系,协同提升“新疆棉花”公共品牌价值,拓展棉花棉纺国内外市场。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