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棉花质量促进条例/第二章 质量规范第十六条有效禁止在棉花生产经营活动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