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温泉康养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第十八条有效温泉康养产业项目实施应当坚持科学保护、合理开发,禁止任何破坏自然和生态环境的行为。鼓励采用低碳环保技术,建设生态型设施,推广绿色能源和循环利用模式。地方法规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