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温泉康养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第十七条有效温泉康养经营者应当建立温泉水质卫生定期检测制度,并将检测结果及指引内容在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公示。地方法规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