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章 犬只免疫和登记第十五条有效携带外地犬只进入本市的,应当持有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地方法规 ·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