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整合社会体育资源,采取奖励、专项资金补助、彩票公益金补助等措施,鼓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不影响工作、生产秩序和安全的情况下,将内部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地方法规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