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水利工程管理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综合利用、安全运行、多元投资的原则。水利工程建设注重与周边生态环境统一协调。

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