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引导民营经济组织在重点领域和行业打造产业品牌、区域品牌、特色品牌、国际品牌,支持民营经济组织通过联合、兼并等方式进行品牌整合,增强品牌优势,提升品牌价值及影响力。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