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政务服务领域中介服务规定第十六条有效申请人有权自主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中介服务,政务服务部门不得为申请人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依法可以由申请人自行出具意见的中介服务事项,政务服务部门不得强制要求或者变相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中介服务。依法应当由政务服务部门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并承担中介服务费用的中介服务事项,不得违法交由申请人委托,不得将中介服务费用转嫁给申请人。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