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乡村产业发展、乡镇和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需求,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在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建设用地机动指标。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