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尚未生效

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依法收费,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扩大车辆通行费收费范围或者提高收费标准。

(二)在车辆通行费外加收或者代收其他费用。

(三)违规操作收费系统或者擅自减免车辆通行费。

(四)未按照规定开具税务部门统一监(印)制的发票。

(五)其他违反收费规定的行为。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