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长渠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条例/第五章 传承与利用第二十六条尚未生效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通过捐赠、资助、投资、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长渠遗产的传承、利用。鼓励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和专家学者等开展长渠遗产的资源调查、考古研究、学术交流、宣传推广等活动;鼓励支持与国内、国际其他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开展协同合作。地方法规 · 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0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