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长渠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条例/第五章 传承与利用第二十四条尚未生效长渠遗产的传承、利用应当发挥其在水利灌溉、旅游观光、文化传播等方面的功能。市、相关县(市)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做好与长渠相关文物的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提供指导和服务。地方法规 · 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0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