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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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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长渠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条例/第四章 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

第十九条

尚未生效

长渠水质应当符合相应水质标准。相关县(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水行政、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长渠水质监测。

地方法规 · 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0月1日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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