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完善执法联动和协作机制,制定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保障应急救援工作正常开展。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