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在河道内采砂,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禁止在依法划定的砂石禁采区采砂、无证采砂、未按照批准的范围和作业方式采砂等非法采砂行为。

在航道和航道保护范围内采砂,不得损害航道通航条件。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