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条例/第四章 产业发展第十七条有效支持台湾地区投资者参与试验区旅游发展。鼓励台湾地区投资者在试验区内设立旅行社,依照规定开展旅游业务。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27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